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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心胸外科质控工作督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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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医质控办〔2018〕42号 各质控对象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心胸外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水平,履行省级质控中心对质控工作的监管职能,经研究决定,省心胸外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称“质控中心”)拟于近期对省内心胸外科专业质控对象科室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方案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针对各质控对象科室2018年1月-2018年10月的质控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科室管理、人员配备、技术技能应用、执行核心制度、一般医疗信息及专科信息等)进行督查。 二、督查方式 (一)本次督查原则上以书面考核为主,各质控对象科室需完成以下两项内容: 1、根据《江苏省心胸外科质控检查评分标准(2018版)》,进行自查评分; 2、整理本科室2018年1月-2018年10月科室质控数据,按照附表要求填写完成。 (二)结合实际情况,2018年12月10日-14日期间选取一定数量单位进行现场督查(另行通知)。 (三)督查结束后,质控中心撰写考核报告,于12月30日前报省质控办。 请各质控对象科室按时完成自评工作并及时上报。联系人:万莉,电话:15951874608,邮箱:wanli515@aliyun.com。
附件1:江苏省心胸外科质控检查评分标准(2018版) 附件2:江苏省心胸外科专业质控中心医疗质量信息报表
江苏省心胸外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江苏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公室(代章)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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