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院协会关于推荐第四届精神病医院分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苏医协组〔2017〕6号
各市医院协(学)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医院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我会第三届精神病医院分会任届期满,需换届,为做好换届的准备工作,请推荐第四届精神病医院分会委员候选人。
一、推荐委员候选人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身体健康,热心协会工作,积极参加活动;
(二)新推荐委员候选人不超过55岁,连任一般不超过60岁;
(三)候选人须是精神专科医院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综合医院精神科负责人;
(四)地市级精神专科医院推荐2名,其他每单位推荐1名。
二、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请按分配名额推荐委员候选人;
(二)推荐时请尽量避免被推荐人在我会分支机构的重复任职;
(三)推荐的委员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
请各市医院协(学)会及有关单位填写好推荐表并加盖公章于5月1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我会。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联系人:苗夫宾;电话: 83620739、13951876432;E-mail:13951876432@163.com。
附件:
1、第四届精神病医院分会委员名额分配表
2、第四届精神病医院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3、第三届精神病医院分会名单
江苏省医院协会
2017年4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