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急救日倡议活动暨120急救科普大讲堂公益培训”的通知
苏医协教〔2024〕3号
各市、县(市)急救中心(站):
为增强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城乡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提高急救文化发展水平,促进 “社会大急救”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助力“健康中国”伟大蓝图顺利实现,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分会在国家主管部门指导下,发动全国院前急救机构,联合相关学会(协会)和医疗机构于2018年1月20日发起“国家急救日倡议活动暨120急救科普大课堂公益培训”项目推广工作。为推进此项工作在我省落实,根据中国医院协会要求,本会院前医疗急救管理专业委员会决定于2024年1月20日前后在全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向全社会倡议在1月20日设立“国家急救日”,大力宣传急救知识,提高公众急救能力,发展院前急救事业,构建社会大急救体系,推动全省院前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宣读设立“国家急救日”倡议书。
(二)“120急救科普大课堂”公益培训。
(三)各市、县(市)急救中心(站)及网络医院可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该地区急救公益活动和医疗急救专业体系建设相关内容及流程,开展线上线下各种形式的宣传倡议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宣传口径
活动主题:“国家急救日倡议活动暨120急救大课堂公益培训”。
活动标语:以健康中国推进委员会相关文件中“关爱生命,救在身边”为主题标语;其他可参考“健康中国,急救护航”;“心手相连,点亮生命”等。
(二)组织机构
各地宣传活动指导单位为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分会,主办单位为属地院前急救机构,可以有联合承办和协办单位、支持单位。
(三)1月20日活动主场设于北京,各市、县(市)可设分会场。鼓励积极开展线下线上宣传和培训活动,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公益急救科普传播。
(四)各举办单位应积极争取属地卫生健康和相关行政部门及社会资源的支持,期间因地制宜举办相同主题的公益活动,形成全国联动。同时积极发动各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五)活动应本着“主题清晰、服务社会,广泛动员、节俭高效”的原则举办,杜绝铺张浪费、形式主义,切实达到宣传效果。
(六)各举办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参会人员会议费、培训费。
(七)请各单位于1月24日12点前将包含本地活动开幕式、培训现场情况的文字通稿和3张现场照片发专委会邮箱:112636636@qq.com,专委会收集后统一上报中国医院协会。邮件主题务请标明单位和举办地名称。
四、其他事项
各委员单位请于1月17日17点前将活动计划回执表(见附件)电邮至112636636@qq.com。
联系方式:国立生 15751875399
附件1:活动计划回执表
附件2:关于在1月20日设立“国家急救日”倡议书
江苏省医院协会
2024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