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院协会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医院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苏医协组〔2016〕22号
各市医院协(学)会,各省管、部属及部队医院:
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全省广大医院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全省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评选2016年优秀医院管理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医院现任院级管理工作者(指医院院级领导班子成员,含正副院长、正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正职负责人。
二、名额分配
评选名额40名,其中院级管理工作者20名,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管理工作者20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选方法
采用差额评选与等额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各省管、部属及部队医院根据评选标准直接向本会推荐候选人,本会按照名额分配进行差额评选;各市医院协(学)会按照名额分配进行等额推荐,本会根据评选标准进行资格审查。
五、评选标准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工作要求,积极投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坚持公益办院方向和“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管理理念,重视医德医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社会和行业的高度认可。
(三)具有较高的现代医院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重视医院(科室)内涵建设和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在医院(部门、科室)管理方面有创新性业绩,团队凝聚力强,员工满意度高。
(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所在医院(部门、科室)在医疗救助、援边援外、抗震救灾、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响应政府号召,开展对基层卫生机构帮带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五)近三年内,本人或所在医院(部门、科室)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院长或医院考核中名列前茅;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医院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个人或单位。
(六)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近三年内,本人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其所在医院(部门、科室)没有发生过重大责任医疗事故、群体性违法违纪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不良执业行为或安全事故。
(七)截止2016年8月31日,从事医院管理工作满5年以上,其中在现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
(八)所在医院是本会单位会员,个人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九)已获得本会优秀医院院长及优秀医院管理工作者表彰的(详见附件二),不再参加本届优秀医院管理工作者评选。
六、评选程序
(一)本会向各市医院协(学)会、各省管、部属及部队医院发送评选通知,请其协助推荐、审核符合条件的医院管理工作者。
(二)参评人选按评选通知要求准备文字材料,其所在医院应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医院公章。
(三)参评人员应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将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报送本会,并向其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会组织各省管、部属及部队医院推荐候选人的差额评选,并对各市医院协(学)会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2016年江苏省优秀医院管理工作者人选,其中现任医院正院长即为江苏省优秀医院院长。
(五)在本会2016年年会上表彰并通报嘉奖。
七、报送材料要求
请参评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本会组织管理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候选人推荐表 一式三份;
(二)主要业绩材料 一式三份;
(三)个人工作照 2—3张(只需提供数码照片);
(四)反映医院(部门、科室)面貌和管理 成就的照片3——5张(只需提供数码照片);
(五)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只需提供电子版)。
八、其他
上述材料1—2项请邮寄至南京市中央路42号江苏省医院协会苗夫宾收,邮编:210008。上述材料3—5项请发送至邮箱mfbin840506@163.com。联系人:苗夫宾;电话:025-83620739、13951876432;传真:025-83620733。
附件:1、2016年江苏省优秀医院管理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2002—2014年江苏省优秀医院管理工作者(优秀医院院长)名单
3、2016年江苏省优秀医院管理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江苏省医院协会
2016年9月5日
抄 送: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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