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院协会关于更替第七届理事会理事的通知
苏医协组〔2015〕22号
各市医院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医院协会章程》第二十一条“本会实行理事单位制度,理事单位(部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如因工作岗位变动,由该单位接任的主要负责人自动替补”的规定,你市或你单位如有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本会理事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替的请将更替人员基本情况于11月25日前发至本会;如无更替也请核对后于11月25前电话告知本会。谢谢。
本会联系人:苗夫宾;联系电话:(025)83620739、13951873432;E-mail:13951876432@163.com。
江苏省医院协会
2015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