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院协会关于成立临床药师工作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苏医协教〔2016〕79号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工作方案》的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委托中国医院协会负责全国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建设和岗位培训工作管理。为使此项工作更贴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需求,中国医院协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原则,与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本会作为首批受委托承担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工作的省级医院协会,将在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组织医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实施并成立江苏省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工作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我省的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提出指导建议和专业技术策划,开展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附件:江苏省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
江苏省医院协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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