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江苏省医院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苏医协组〔2016〕11号
各市医院协(学)会、各省直、部属及有关单位:
江苏省医院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定于2016年6月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医院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条件
(一)所在单位是本会单位会员;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热爱医院管理事业,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三)从事医院管理工作并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五)本会七届理事和八届理事候选人为当然代表。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热爱医院管理事业;
(二)身体健康,热心并能积极参加活动,年龄不超过70岁;
(三)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医院经营管理相关的科研、教学、咨询机构现任主要负责人,省、市医院协(学)会负责人以及企业单位推荐的代表。
三、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请按分配名额推荐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推荐方案另附)。各市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由各市医院协(学)会推荐;省卫生计生委,省直、部属、部队等单位由单位直接推荐。
(二)代表须填写推荐表,理事候选人须填写备案表(不必另填代表推荐表),并务请6月10日前寄(传)本会。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邮编:210008。联系人:苗夫宾,电话:(025)83620739、13951876432;传真:(025)83620733;邮箱:13951876432@163.com。
附件:
1、江苏省医院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备案表
2、江苏省医院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江苏省医院协会
2016年5月24日
抄 送: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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