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院协会关于更替第九届理事会理事的通知
苏医协组〔2024〕23号
各市医院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会领导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理事在理事会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医院协会章程》第二十三条“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的规定,你市或你单位如有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的本会理事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更替的,请填写《社会组织理事、监事备案表》,请按其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在“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内加盖公章或人事专用章,并请你会、你单位核准后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发至本会。如无更替也请核对后于11月15前电话告知本会。
联系人:苗夫宾;联系电话:(025)83620739、13951876432;E-mail:13951876432@163.com。
江苏省医院协会
2024年10月9日
抄 送: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