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暂行规定
苏医协办〔2025〕4号
苏医研〔2025〕3号
各二、三级医院,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调动全省医疗单位广大医院管理工作者参与医院管理创新研究的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与效率,加强课题研究的结题管理,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以往的工作实践,现对医院管理创新研究课题的结题工作做如下暂行规定:
一、结题标准
(一)对照课题合同书规定的任务,基本完成课题研究内容。
(二)有与课题合同书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论著在省级及以上杂志发表(无论文发表者一概不予结题,且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课题申报单位,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是课题第一完成人)。
发表的文章,必须标注为“江苏省医院协会医院管理创新研究课题+课题编号”,且被中国知网收录。
(三)研究方法正确,数据可靠,结论可信,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对于数据造假、剽窃者一票否决,一概不予结题。
(五)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1、课题合同复印件;
2、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3、课题完成技术总结报告(包含课题完成情况、主要创新点、发表的论文列表、课题推广和成果转化以及获奖情况等);
4、课题原始数据和研究数据(调查资料、量表等);
5、其他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材料。(获得相关省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被采纳进入相关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得各级政府部门科技奖励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得专利、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获得转让,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等)。
二、结题奖励
从2023年立项课题开始,对结题项目实行下列经费拨付办法:
1、必须是按照合同规定参加了中期考核且按时完成研究、按时申报结题的项目方可给予经费;
2、重大联合攻关课题的经费拨付办法另定;
3、重点课题获得“优秀”结题等次者(10人),给予1万元,获得“合格”结题等次者(30人),给予0.7万元;
4、面上课题获得“优秀”结题等次者(10人),给予0.5万元。
三、结题评审
结题材料经省医院协会审核后,交专家组评审。每份结题材料经三位专家评审,由多数专家的意见决定结题等次,评审结果经省医院协会批准后公布。专家组由省内医院管理专家组成。
四、其它
1、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课题负责人,须由原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课题进展情况说明,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省医院协会审批。
2、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研究周期期满应按标准结题。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须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3、课题负责人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两个月内,填写《江苏省医院协会医院管理创新研究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并连同结题材料一并报送。
江苏省医院协会
江苏现代医院管理研究中心
2025年4月14日


